待在這間公司至今也滿了一年
 

上週趁部門聚餐時,我與另一位同事與主管談到我們的頭銜
當初的職缺本來就是『版權專員』
進到公司後,因為我跟著原來的師父學習
她手邊的監修工作尚未交給我前,我的職務就與助理無異
因此當時也不特別在意
後來師父升職為部門主管,她手邊的工作撥出來給我
之後我便一直做著名副其實的版權專員工作
不止如此,原來的助理雜事也還是得攬在身上
以此來看,我算是身兼助理兼監修之職
 
其它同事只要負責監修部份,我卻還得整理新番資訊
大頭們出差前就會把我的腦袋借去用,來個行前惡補
而且為了第一手評估影片,加上大頭們都不懂日文
等不到日本提供的樣帶,我們都會上網下載動畫評估
那個下載之職也很自然地落到我頭上
自己在家裡抓BT是出自喜好及個人意願
在公司下載動畫卻一點都不有趣
因為常有別部門經理突發奇想便丟出一長串清單
而且還都是代遠年湮,奇難找無比的冷僻動畫!
同時在公司下載還受限於流量,有時明明是工作之需
下載流量過高還得忍前主管的壓力
真箇是吃力不討好至極!
身兼多職:助理、監修、翻譯、溝通中日方(現在又多了香港)
我的薪酬卻始終停留於助理level
因為一直認為自己有待學習,才剛畢業也不好要求太多
我刻意將眼光放在money以外,安慰自己可以從別處獲得代償
 
帶我的師父瀟灑離職,版權部門其實已經幾番人變更
新上代的主管掛名為總經理特助,所以實際上在送審上能給予我們的援助有限
而且是空降部隊,她自己都還在摸索階段
因此我終於覺得自己開始獨當一面,遇到啥難題都得自己設法解決
與主管跟同事們討論過後,大家都覺得我有跟老闆談判的籌碼
我當然了解自己還有進步空間,但考慮到自己對工作的投入及付出
我覺得自己值得更多獎勵。
首先就是頭銜──在我來看,我接監修都已經超過半年
間中也許有些問題,商品送審也還算順利
再讓我頂個助理實在怎麼也不合理。
新主管跟同事也同意我的說法,主管並且允諾要代我們向老闆爭取
她表示raise雖然不一定100%可以爭取得到,職稱絕對沒有問題
 
然後,放完年假回來,資歷屆滿一年的我
等到的審判卻是:談判破裂…!
根據主管的說法,老闆對於薪資一事又是採緩兵之計
總之等到七月的一年一度調薪再做評估
至於我原本覺得理所當然的更改職稱,似乎也經一番難行
原來老闆大人認為本人不夠資格
一是非本系(日文系),語文能力有待觀察
(見鬼!我都跟日方接洽8個月以上了,語文能力有問題早就夾著尾巴逃了!)
一是來自它部門的評價。似乎扯出了師父過去的特立獨行
我不明白為什麼她都離職這麼久了,還是有人會懍於她的作風
我不打算因此抱怨之前的主管行事過於我行我素
(總不能到現在才說:『真倒楣被她帶到,連帶被影響!』)
再說我畢竟自她身上習得不少,雖然被75得頗慘
正負相抵,過去就讓它過去。
沒想到老闆會說出這種話…!
 
我明白老闆跟員工的立場不同,但真有必要到對立的地步嗎?
他的理由很明顯地就是推諉之辭
如果不相信非本科系畢業的人,那當初在應徵此職缺時就該明註『非日文系者勿投』。
既然只要求有2級以上能力,應徵者也的確符合此一條件
而且我是英文主修,以我自己的角度來看,明明就是買一送一的條件!
實際上,這份工作也時須運用英文能力
跟香港的溝通跟書信往來全部都是英文
有些日方窗口也會覺得英文比日文簡潔,書信以英文聯絡時而有之
我的非本科系對此職務絕對是plus而非minus
 
它的說辭表明了無意替我加薪,連帶地揭露處上位者的卑鄙
我的主管跟我說完與老闆的談話內容後,一直安慰我
告訴我自己當初從美國唸書初回國就職時也是起薪極低
但後來憑著自己的努力,到她離開前一間公司時
已經變成各公司端著好條件挖角
我其實不是那麼在意薪資,若是如此當初就會拼死也留在YKK了
好不容易從事一份自己也感興趣的工作,同時可以擅用自己的語文能力
儘管pay不是很理想,我還是咬著牙撐了一年
如今,得知老闆對我的看法
既然努力不受肯定,那我實在沒有必要再浪費時間
 
也許我也該感謝老闆的卑鄙,幫助我下定決心
前一天老頭才打電話來,問我有無意一同到澳洲打工
(Working holiday visa)
電話接束後,我很是猶豫,的確學了這麼久語文
連一次出國經驗都沒有很是令我扼腕
同時年紀漸長,我也越感受到自己的視界之狹隘
一直保持原貌是最簡單也最安全的
但我的時間卻提早停擺,再難有所長進
換個環境,把自己放空,或許我又可以尋得新的出路
靈魂是看不見,卻日日腐毀的東西,知識及信念也是。
工作越久,曾有的靈性及堅持都一一消磨殆盡

再把自己reset一次,或許我可以發掘自己的潛能
一直都很想再進修,畢業之際也參加了日本留學考試
因為家裡發生了些變故而自好放棄留學
我連當時的成績都沒有勇氣查明(反正是去不成了…)
離開學校近二年,益發想念學生生活──
趁著自己還在25歲前半截,多累積些經驗
總之,先到國外來個苦行之旅
再次搖揖擺渡學海,相信我會尋得自己的答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alfdi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